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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经智慧解读六十四卦之小过卦(11)

时间:2012-07-18 20:09 来源: 易理知识百科网 作者: 周易预测网 点击:




象曰,弗遇过之已亢也。

宣圣讲义

此申释爻辞之义也。六五曰已上。上六曰已亢。皆指阴柔高居于上不得下与阳和。而兼指位之过高。用之已穷言。六五在中位。已有已上之辞。上六则居极地。故曰已亢。明其如坤之上六。阴疑于阳。而等于乾之亢龙有悔也。乾曰亢龙。此曰已亢。两亢字义同。虽九六之爻不同。而在上之位则一。故凡初上两位。不分阴阳。为其不及于辨识也。初为勿用。上为无位。皆非时位所许。则其用不利。上六柔爻柔位。又过六五。故以亢称。爻辞弗遇过之。正以其极高而无位。当变而难久。不得久待其来遇。姑尽己而过访之。此上六不得已之情。而仍不外为过所成也。戾乎中道。不得中行。与其不及。勿宁过之。此易重责柔懦怠忽。而示人以自强不息也。故对三四刚爻。则曰弗过。而在上爻。则曰弗遇。明知其情不免。而其行有必至也。辞以见爻之用。爻以见位时之用。位时者,行之所循。志之所着。吉凶利害之所分也。上六位时已失。故爻以灾眚占凶。可见及时之过。犹可亨。非位之过。不可试。与其过而有利。何若无过而致功。此中孚之可贵。而小过与之反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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